学术分享 |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惯用表述手法的禁忌和歧义

Aurélien Feix

研究员 | 巴黎HEC商学院

在《商业&社会》杂志于本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中1,巴黎HEC商学院研究员Aurélien Feix和HEC校友兼瑞士洛桑大学教授Déborah Philippe分析了推动那些用企业社会责任的自发行动,作为打击社会不平等和环境恶化的首选手段的表述。鉴于这些表述之间存在相似之处,作者认为,必须将它们视为某一种表述的变体,以及相同的企业社会责任“元叙述”(metanarrative);他们表明,这种元叙述对重大问题的表述是自相矛盾的,包括针对那些受盈利能力和资本增长要求限制的企业实行的自发活动,所预期的实际结果。因此,他们呼吁人们应质疑这些令人欣慰,但却不合逻辑的企业社会责任元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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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讲故事来说服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致力于在商界促进企业社会责任(CSR)实践的组织——例如:联合国全球契约、世界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通常通过讲故事的形式,来证明企业采取“更负责任”行为的必要性。这意味着,它们形成的叙述旨在说明,自愿实施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是对当前社会和环境问题的适当反应。通常,此类叙述会强调这些问题的严重性,颂扬企业过去和现在为解决这些问题所付出的努力,并概述了彻底变革的愿景,即:实现社会公正和环境可行性经济——两者可能因普遍实施了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活动而变为现实。为纪念联合国全球契约成立15周年,人们拍摄了一个题为《商业即善的力量》的视频,其中展现了此类叙述中一些代表性案例:

 

故事背后的故事

企业界对社会“责任”的构想,这些叙述到底向我们展现了什么?它们真的能像企业界设想的那样,有助于深刻变革经济体系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深入分析和研究了近50个相关故事,并形成了三个主要见解。

这些叙述是否能像企业界设想的那样,有助于深刻变革经济体系?

首先,被研究的叙述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一些惊人的相似之处。因此,我们不应将其视为一个个彼此独立的故事,它们其实是不同版本的普通“元叙述”——即:一个相同的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优势的故事;人们经常讲述它,尽管会做一些更改2

其次,我们发现这些叙述经常自相矛盾。在此,我们简要描述其中的一个:一方面,这些故事表面上呼吁应立即终止常规做法;但与此同时,又在争论企业行为的改变不能一蹴而就,以此来缓和这种需求的迫切性;也就是说,这些故事自相矛盾,它们一边呼吁颠覆性(即:突然的、根本的)变革,一边又在倡导渐进的(即逐渐发展的)变化。

表面上,这些故事在呼吁应立即彻底地与常规做法断绝联系;但与此同时,又通过“改变不能一蹴而就,应逐步实施”这一论调来缓和这种需求。

第三,经过深入分析,我们发现这些矛盾并非偶然,它们可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元叙述的结构基础予以解释。在我们看来,这种现象存在的幕后原因是,这一元叙述旨在说明企业社会责任具备有效解决全球性问题的潜力,但同时又规避了三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其一涉及特定社会环境需求和企业利润及增长动力之间的不一致;其二涉及企业对全球问题的出现和加剧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存在可预见的无效性。企业社会活动元叙述无法完全规避这些问题,因为它可能根本就行不通;在应对这些问题时,它显得模棱两可——也就是我们在分析中指出的自相矛盾。

企业社会责任的元叙述未考虑如下事实,即:企业利益和社会环境并非总是一致的,有时,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可以成为某些行业的商机。

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元叙述使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产生了某种有问题的理解:这种理解使得人们对企业界缓解全球性不满情绪的能力抱有希望,但毫无疑问,它又对那些在最初就激发矛盾的潜在社会经济体制置之不理。企业社会责任的元叙述使得人们长期持有如下令人欣慰的观点,即:随着当今世界问题的加剧,商业革命势在必行,但可通过逐步变革企业行为而实现。

企业社会责任的元叙述使得人们对企业界缓解全球性不满情绪的能力抱有希望,但毫无疑问,它又同时对那些在最初就激发矛盾的潜在社会经济体制置之不理。

△ 亚马逊河域

挑战老套的企业社会责任描述,改变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解。

在我们的文章中,我们还展示了一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老套描述(例如:有关“大挑战”、“宏伟愿景”和“雄心勃勃的旅程”等),它们也印证了我们在分析中指出的矛盾,正是这些矛盾长期催生了一些浅薄但令人欣慰的企业社会责任观点。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论述的视觉印象亦是如此。举例而言,手举发芽植物的图片增强了可持续性和资本增长之间的不可分割性这一理念(将该发芽植物种在一堆硬币中时,这一点就变得清晰可见)。但与此同时,针对自发的、并符合资本发展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活动的预期影响,仍难以捉摸(萌芽蕴藏着巨大的增长潜力,但它也可能突然凋零;手举着它的那双保护之手(代表企业界)只能呵护它,但不一定能确保它茁壮成长)。 

 

手举发芽植物的刻板图像在视觉上令企业社会责任元叙述的矛盾性永存。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此类措辞无法规避:在本文结束时,我们呼吁人们质疑企业社会责任元叙述所传达的观点。其中一种方法是,刻意避免使用上述刻板的企业社会责任表述形式。

另一种方法是,将企业社会责任元叙述所规避的决定性问题打造为一种公开反思、辩论和实证研究的主题:这包括,应努力限制而非提升企业在对抗日益加剧的不平等和环境恶化方面进行自我调整的潜力。

1. Feix, A., & Philippe, D.(2020年)。去除企业社会责任的叙述性争议:改变或捍卫现状的愿望,《商业与社会》,59(1),129-174。
2. 我们使用的“元叙述”一词源自 Jean-FrançoisLyotard,他在他的《后现代状况》一书中提出了这一术语,旨在描述具中央合法功能的自我复制故事。